美最高院推翻9600萬美元商標侵權案
6月30日消息,當地時間周四,美國最高院推翻了俄克拉荷馬州陪審團涉及9600萬美元賠償額的商標侵權裁決,限制了美國商標法《蘭哈姆法案》(Lanham Act)的境外管轄范圍。
該案涉及美國公司Hetronic International與德國公司Abitron Germany GmbH及其附屬公司Hetronic Germany的商標糾紛,對于決定美國商標法的管轄范圍是否可以延伸到美國境外具有重大意義。
Hetronic International總部位于美國俄克拉荷馬州,主要為起重機和其他工業機械生產遠程控制系統。Hetronic Germany基于與Hetronic International的合作協議為其在歐洲分銷產品,但是雙方終止合作關系后,Hetronic Germany仍然沒有終止銷售Hetronic品牌產品。
2014年,Hetronic International在俄克拉荷馬州聯邦法院起訴Hetronic Germany,指控其未經授權制造和銷售Hetronic品牌產品。Hetronic Germany后被Abitron Germany GmbH收購,因此Hetronic International在其之后修改的起訴書里增加了Abitron Germany GmbH作為聯名被告。
2020年3月,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的陪審團裁定Abitron Germany GmbH及其附屬公司Hetronic Germany侵犯了Hetronic International的商標,須向其賠償超1.15億美元,其中9600萬美元為違反美國商標法所需支付的賠償。
這9600萬美元的賠償也是Abitron上訴的對象。Abitron隨后向美國第十巡回上訴法院提起上訴,稱其是一家外國公司,而且幾乎所有涉嫌侵權的銷售都發生在歐洲,因此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但美國第十巡回上訴法院在2021年第十巡回上訴法院駁回了Abitron的論點,維持了俄州陪審團的判決。第十巡回上訴法院認為,Abitron的行為對美國商業活動產生了重大影響,并且其在美國境外的銷售行為導致數千萬美元的銷售額流失到美國境外。
Abitron又上訴至美國最高院,美國副檢察長Elizabeth Prelogar去年也敦促美國最高法院介入該案。Prelogar還在一份長達27頁的陳述書中表示,根據《蘭哈姆法案》,針對被告在美國境外使用美國商標的情況,只有該使用可能在美國境內造成混淆時,才會提供救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