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Digital v 聯想案最新判決公布
2023年6月27日,英國高等法院公開了InterDigital v 聯想案在“FRAND裁決”和“主要裁決”之后,有關雙方利息和總贏家(Overall winner,以下機器翻譯的目錄中為“總冠軍”)的一份最新判決。
主審法官梅勒(Mellor)在本次判決中,解決了之前判決中遺留的兩組懸而未決的問題。
判決書目錄(機器翻譯)
第一個問題是有關梅勒法官FRAND判決的保密性,即梅勒法官是否應該刪除當前公開版本的FRAND判決中的一些編輯。對于這一問題,梅勒法官表示已經單獨發布了一份判決,據此推斷,很有可能就是我們在今年2月單獨專題報道的有關InterDigital違規披露與聯想的專利判決,被法官認為“可能”蔑視法庭的事件。
第二個問題包括(1)是否應該對1.387億美元的本金支付利息,這是對InterDigital的3G、4G和5G專利組合在2007年至2023年底期間的可比性分析得出的,如果是,利率是多少?;(2)關于FRAND試驗的費用,適當的命令應該是什么;(3)是否應該批準上訴等。
本案中,最關鍵的是有關聯想是否應該為2007年之后十幾年的拖延支付許可費,支付利息的問題。對于這一點。
InterDigital認為:
“作為一個原則和政策問題……,根據FRAND許可證應支付的款項應反映過去銷售的利息,這是適當的。這反映了有意愿的被許可人的行為,減少了實施者延遲同意FRAND條款和支付FRAND款項的動機,支持了ETSI FRAND義務的政策和原則,并提供了經濟上公正的結果”。
而聯想則認為:
應該勸阻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的hold out。聯想辯稱,利息獎勵將鼓勵許可方hold out,不會激勵他們在早期提出FRAND報價,因為他們知道/預計在未來某個時候會以FRAND利率獲得補償,利息最高。
此外聯想認為自2018年11月之前的任何日期起都不應判給利息,利率不應高于英格蘭銀行簡單(非復合)基礎利率+1%。
梅勒法官在對于利息的問題上,表示重點關注的問題是“授予利息是否是FRAND,或者換句話說,愿意的許可人和愿意的被許可人是否同意應就“過去的特許權使用費”支付利息?”
對此,梅勒法官從三方面結合之前的判決進行了說明(具體詳見判決書[023]-[026]段),并最終認為:
總的來說,在我看來,有幾個跡象表明利息獎勵是適當的,尤其是聯想在2011年的銷售額中采用0.175美元的利率,表明聯想本應支付,InterDigital本應在當年(或之后不久)收到相關的特許權使用費,并且現在應當因延遲收到這些款項而得到補償。我還得出結論,沒有人反對。因此,我得出結論,InterDigital有權獲得1.387億美元的一次性利息。
而對于利息的利率問題,梅勒法官在考慮了InterDigital提出的所有不同利率后,最終按照雙方在許可證草案中商定的利率(即4%,按季度復利)授予利息。
按照這種算法,利息支付額為4620萬美元。加上之前判決的1.387億美元的一次性付款,聯想從2007年到2023年底必須向InterDigital支付的FRAND許可證總付款額為1.849億美元。
對此,梅勒法官表示,“我觀察到,我的利息獎勵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補償InterDigital?!?/p>
除此之外,梅勒法官在判決中同意雙方可以提出上訴。
對于這一結果,InterDigital在6月27日當天,在其官方網站上立刻發布了聲明,重點對于英國法院支持其利息的主張進行了描述。其首席法律官表示,對英國法院的判決表示歡迎,并支持上訴。
來源:InterDigital官網(機器翻譯)
與此同時,聯想也在其官網上發布了對這一判決的聲明,但是重點卻截然不同。聯想聲明的重點完全沒有提到多支付的利息上,而是對判決中另一部分對于這起案件的總贏家(Overall winner)進行了重點說明,表示法院支持聯想為總贏家,并確定了0.175美元的許可費率,并認為聯想獲得了此次FRAND費率制定案例的“明顯勝利”。不過,聯想并未提到判決中允許上訴的情況。
來源:聯想官網(機器翻譯)
聯想所提到的總贏家(Overall winner)的內容,實際上也是本次判決中的一個主要部分。
這里還引用了Unwired Planet v. 華為案中,Birss法官在確定總贏家時考慮的問題:(i)全球許可與英國許可;(ii) FRAND稅率和(iii)《歐盟運作條約》第102條。最終,Birss法官認為Unwired Planet在(i)和(iii)問題上獲勝,爭論的焦點是誰在FRAND利率上獲勝。法官裁定Unwired Planet是總贏家。
回到InterDigital v. 聯想案,梅勒法官基于InterDigital的證詞中對2018年給聯想的報價,以及聯想認為該報價并不FRAND的分析,最終同意了聯想的證詞,認為InterDigital的報價中,由于捆綁了HEVC和wifi,以及加入Avanci專利池的要求,導致2018年的報價并不簡單。
因此,梅勒法官認為2018年這個報價“對InterDigital是沒有幫助的,不會將InterDigital轉化為這一行動的贏家?!?/p>
而聯想認為它是總贏家的理由是,其在(一)可比性分析(二)自上而下交叉驗證和(三)行為(conduct)方面,聯想認為在每一個都是成功的。并且最終法院確定的許可費率與聯想提出的許可費率很接近。
對于這些理由,梅勒法官在判決中清晰的給出了他的結論。這部分內容為原汁原味呈現,現將判決的相關頁面整體機器翻譯的內容粘貼如下:
來源:判決書
從中可以看到,其實梅勒法官已經對雙方可能的上訴點進行了預判:認為聯想可能會就利息支付的判決提出上訴,而InterDigital則會成為FRAND裁決提出實質性上訴的一方。
而另外一點值得注意的是,InterDigital一直在提醒法院,聯想有可能會拒絕英國法院的FRAND許可而退出英國市場的可能,這一點可以參考中國多家手機企業已經退出德國市場的案例。
這也表明,專利劫持已經不是一個權利人口中沒有實際案例支撐的現象,而是成為了一把雙刃劍,不僅是實施人不愿意看到的,更是權利人所擔憂的。
此外,該判決還提到了雙方在美國和中國的平行訴訟。
尤其是在中國,分別是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FRAND訴訟和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FRAND訴訟。
其中,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聯想請求“法院裁定InterDigital在中國擁有的3G、4G和5G的中國SEP的FRAND條款(直到2023年底),也就是說,北京法院被要求制定中國專屬的FRAND費率。該案進展:“于2023年3月17日舉行了第一次審前會議。據稱,審判可能安排在2023年9月或10月,預計在2023年底或2024年初做出一審判決。
另外,在武漢中院,聯想正在尋求確定2024-2029年InterDigital的3G、4G和5G技術的SEP組合的全球許可的FRAND費率。該案進展:“InterDigital的管轄權問題預計將在2023年第二或第三季度安排聽證。如果聯想在管轄權上獲勝,據說審判可能會在2024年下半年舉行,預計2025年上半年作出一審判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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