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檢察機關服務營商環境知識產權保護十大案例
上海檢察機關服務營商環境
知識產權保護十大案例
01 周某某侵犯某電子科技制造公司商業秘密案
02 德某公司、蔡某、陳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
03 李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權案
04 郭某等人侵犯著作權案
05 鄭某甲等人侵犯著作權、銷售侵權復制品案
06 吳某某等人假冒注冊商標、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系列案
07 江某某等人假冒注冊商標案
08 夏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09 F葡萄酒有限公司、王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
10 “南匯8424西瓜”地理標志被侵權民事支持起訴案
01 周某某侵犯某電子科技制造公司商業秘密案
案情簡介
2016年9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周某某入職某電子科技制造公司擔任設計服務部主任工程師,具有查閱公司持有的數據包的權限。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周某某違反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將包含兩個技術IP數據包的文件下載至工作電腦硬盤,再以拆除硬盤的方式將上述文件帶離公司并存儲于其個人電腦。經鑒定,公司主張的技術屬于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周某某獲取的上述兩個IP數據包所含技術方案與公司主張的技術秘密信息相同。公司對上述商業秘密采取了設置FTP權限、監控公司網絡流量、簽署帶有保密義務的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等保密措施,并通過實際應用該技術信息取得經濟效益。經審計,公司因被侵犯商業秘密造成損失人民幣128萬余元。2020年8月,周某某被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上述犯罪事實。
判決結果
2022年9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對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訴。2022年10月,一審法院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一審判決宣告后,周某某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評析意見
本案系上海首例“持有型”侵犯商業秘密犯罪案件,即雖尚未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但被告人違反保密義務,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的行為,致使商業秘密處于泄露、被動公開等危險狀態,依法應當認定構成犯罪。對此類行為進行懲治凸顯了知識產權“嚴保護”的司法導向。
檢察機關依托提前介入機制,全面充分把握案情,引導偵查機關取證固證。針對本案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商業秘密,尚未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的等定罪量刑難點問題,一是嚴格把握商業秘密刑事與民事保護的邊界,結合在案證據判斷被告人主觀上是否具有出賣的非法目的,是否可能對權利人經營和發展造成實質性影響;二是采用“虛擬許可+類比參照”的標準認定損失數額,深入了解權利人授權的收費模式,與資產評估公司多次開展會商,并結合類案檢索和研判,依據該項商業秘密的研究開發成本認定合理許可使用費,確保犯罪金額的認定合理準確。
在依法打擊侵犯商業秘密犯罪的同時,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職,兼顧治罪與治理,對上述電子科技制造公司的保密措施開展實地調研,針對企業在員工、涉密辦公設備及場所管理方面存在的疏漏提出風險防范指引,助力權利人完善企業經營和發展,為建設上??苿撝行奶峁┓ㄖ伪U?。
承辦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官 孫秀麗
02 德某公司、蔡某、陳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
案情簡介
權利人上海A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是一家從事醫療器械產品力學檢測及檢測設備研發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自主研發生產多款疲勞試驗機,用于骨科植入物器械材料的動態力學性能疲勞測試、對外銷售或提供檢測服務。被告人蔡某、陳某某原分別系A公司質量部工程師和技術工程師。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間,二人違反保密協議,合謀通過竊取等不正當手段,非法獲取公司三類設備的技術圖紙信息和運行專用控制程序,并隱名開設德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同類產品的制造、銷售和檢測業務。經鑒定,A公司上述三類設備的技術圖紙和運行專用控制程序,均屬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兩名被告人設立公司所制造的設備中所含技術信息與之實質相同。經審計,德某公司使用侵權設備開展檢測業務,違法所得合計人民幣210萬余元。
判決結果
2022年6月,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對被告單位德某公司、被告人蔡某、陳某某提起公訴。2022年10月,一審法院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德某公司罰金人民幣180萬元;判處蔡某、陳某某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各處罰金人民幣16萬元。一審宣判后,被告單位及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評析意見
技術信息等商業秘密作為企業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創造的智力成果,凝聚著經營者的知識和智慧,關系企業的競爭和發展,應予嚴格保護。本案權利人系行業內有相當知名度的醫療器械產品力學檢測及檢測設備研發生產企業,涉案技術信息對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具有重要作用。
本案辦理中,檢察機關依托專家輔助辦案機制,審慎把握商業秘密與已有公開專利的邊界,確定涉案技術信息具備非公知性。從客觀評估侵權行為造成法益損失角度出發,確定以違法所得來認定指控犯罪數額,并采用毛利潤計算損失數額,最大程度地維護權利人的合法利益,為同類案件的辦理提供有益借鑒。
檢察機關一體推進懲治犯罪和溯源治理工作。針對權利人公司在商業秘密保護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及時提出社會綜合治理檢察建議,推動權利人公司健全機制、加強管理,有效開展溯源治理,案件辦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承辦人: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李進
03 李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權案
案情簡介
日本任天堂株式會社(以下簡稱任天堂)依法享有“SUPER MARIO BROS.”“CLU CLU LAND、BALLOON FIGHT”“ICE CLIMBER”等游戲的著作權。
2017年起,被告人李某某招聘員工從他人處采購含有上述游戲的游戲機在網絡平臺加價銷售。2019年起,李某某購買游戲機生產線,從被告人馬某某、朱某某處采購復制上述游戲的游戲機主板及其他組件進行加工組裝后在網絡平臺對外銷售。被告人劉某某等人協助李某某在網絡平臺共計銷售游戲機9萬余臺,銷售金額人民幣1200余萬元。經鑒定,被扣押的多種型號游戲機內均包含未經任天堂授權許可的游戲軟件,侵犯了游戲軟件著作權。
判決結果
2022年2月至4月,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李某某等10名被告人分案提起公訴。后法院分別判處李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至10萬元不等。一審宣判后,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評析意見
該系列侵犯著作權案系六部委督辦案件,涉案人數眾多,內部分工明確,上下家溝通、產品銷售等侵權行為均通過互聯網實施,游戲燒錄地、芯片銷售地、組裝生產地、網絡銷售地、倉儲地等均不在一處,各環節深度分散隱匿,跨區域特性顯著。
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通過及時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深挖線索,成功將侵權案件幕后組織者、實施復制行為的上游人員追捕到案,實現了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立體打擊。針對被告人處于銷售端、不直接參與生產的行為特征,檢察機關精準把握著作權相關罪名邊界及行為定性,認為生產、銷售環節的分工不同不影響數名被告人構成復制涉案游戲軟件牟利的共同犯罪,依法認定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針對本案中侵權軟件作品與其載體游戲機一同流入市場,正版軟件和侵權軟件混同銷售,導致無法區分涉案游戲機中侵權游戲和非侵權游戲比例及相應犯罪數額的情況下,檢察機關以含有侵權游戲軟件的游戲機件數為基礎認定犯罪數額,依法準確對犯罪行為作出評價,充分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
承辦人: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張璟
04 郭某等人侵犯著作權案
案情簡介
2019年7月起,被告人郭某、劉某某以營利為目的,雇傭被告人周某等人刻錄盜版音樂光盤、U盤和SD卡,并通過“零度音樂工作室”“洛克音樂工坊”“麥威車載音樂工作室”“BANZ車載音樂工作室”等網絡店鋪對外銷售。其中,劉某某負責公司整體運營、進貨等工作;郭某負責公司日常管理、管理客服、發貨等工作;周某負責光盤等刻錄工作;被告人夏某某系網店客服,負責銷售;被告人黃某某系美工,負責網店宣傳圖片、光盤封面圖片制作。偵查機關在郭某租賃場所查扣光盤14531張,U盤和SD卡共2563個。經鑒定,扣押物品均為非法出版物。經審計,截至2021年6月,5名被告人涉案非法經營額共計人民幣129萬余元。
判決結果
2021年12月,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被告人郭某等5人提起公訴。2022年1月,一審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郭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兩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至5萬元不等。一審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評析意見
本案系行政機關和公安機關在開展聯合執法活動中破獲。案發后,檢察機關及時啟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通過依法介入執法監督活動,提出法律適用意見,強化引導偵查取證,并積極開展追捕追訴工作,落實知識產權“嚴保護”要求,能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因涉案含有侵權盜版內容的光盤、U盤和SD卡經鑒定系非法出版物,偵查機關以行為人涉嫌非法經營罪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通過引導偵查補強證據,精準適用法律,依法認定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并通過開展自行補充偵查工作,核實并扣除快遞中“測試件”等隱蔽刷單情況,準確計算涉案非法經營數額。
本案成功辦理凸顯了檢察機關健全完善知識產權案件“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實效,進一步推動知識產權侵權行為行政刑事融合懲治。
承辦人: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蔣潔
05 鄭某甲等人侵犯著作權、銷售侵權復制品案
案情簡介
2020年12月,被告人朱某某未經游戲著作權人上海玄某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授權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向被告人鄭某甲出售《新斗羅大陸》游戲源代碼,并收取錢款共計人民幣17.5萬元。2021年1月起,鄭某甲未經權利人授權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利用從朱某某處購買的《新斗羅大陸》游戲源代碼,租用服務器并聘請技術人員架設《新斗羅大陸》游戲私服,并通過網絡推廣,發展私服代理收取玩家充值款。2021年3月起,被告人鄭某乙成為鄭某甲《新斗羅大陸》游戲私服代理。2021年4月起,被告人吳某某負責涉案游戲私服的維護、更新等技術工作。2021年5月起,被告人鄭某乙與鄭某甲共同經營《新斗羅大陸》私服游戲。至案發,共發展私服注冊玩家1.5萬余人。
判決結果
2021年11月,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對被告人朱某某等人提起公訴。2022年2月9日,一審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鄭某甲、鄭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并各處罰金10萬元,判處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8萬元。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鄭某乙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評析意見
本案系一起因盜版網絡游戲引發的侵犯著作權刑事案件,涉案人數眾多、團伙式分工作案特點明顯、作案手段隱蔽、空間分布范圍廣,被列為最高檢等六部委聯合督辦案件。
本案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主動履職,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全面偵查取證,對各涉案人員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等進行綜合評估,實現了從游戲源代碼銷售到“私服”運營代理的全鏈條式打擊。針對案件辦理存在的作品同一性、犯罪情節等認定問題,檢察機關與鑒定機構積極溝通,明確源代碼同一性鑒定方向,并確定以注冊會員人數作為本案定罪處罰標準。同時,對各被告人的實行行為、參與程度等進行綜合研判,對明知是盜版游戲源代碼仍向他人出售獲利的被告人則以涉嫌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提起公訴,依法審慎提出精準量刑建議,保證了案件辦理的質量。
游戲軟件融合了代碼、美術、視聽等多類型作品創作,與游戲開發商、運營商、游戲玩家等諸多群體的合法權益密切相關。檢察機關通過本案的辦理,嚴厲懲治游戲行業著作權侵權行為,傳遞司法機關從嚴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強烈信號。同時,從企業著作權保護及企業合規經營等角度全方位開展法治宣傳,引導企業強化權利意識和法治意識,推動企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內控機制,助力企業健康發展。
承辦人: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潘玲華
06 吳某某等人假冒注冊商標、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系列案
案情簡介
2018年1月起,被告人吳某某、楊某某成立維某某公司,并伙同被告人蔣某等多人,在未經授權情況下,接受他人訂單,并組織生產假冒“itel”“TECNO”手機。其中被告人、主板生產商王某等人在無授權情況下,由代工生產假冒該品牌手機主板板材后,為主板灌注隱含“itel”“TECNO”商標標識的操作軟件,銷售給維某某公司用于生產冒牌手機。截止案發,共計制售假冒“itel”“TECNO”手機450余萬部,非法經營額達1.1億余元。公安機關當場查獲假冒“itel”“TECNO”注冊商標的手機6萬余臺、標簽4.7萬余個、手機配件若干。
判決結果
2022年6月起,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就相關案件先后提起公訴。后吳某某等人分別被以假冒注冊商標罪、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一審判決后,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評析意見
本案系一起新類型假冒注冊商標侵權案件,侵犯了在海外知名的國內品牌傳音智能手機的注冊商標合法權益。不同于在商品上直接附著假冒注冊商標標識的傳統假冒行為,本案犯罪行為系通過將商標標識灌注于手機主板,并在后續通過軟件運行展示涉案注冊商標,以達到指示、識別商品來源的目的。檢察機關綜合全案事實、證據,認定通過軟件運行在商品屏幕電子展示商標與物理貼附商標本質均是指示、識別商品來源,屬于“商標性使用”,構成刑法意義上的“假冒注冊商標”。
本案包含一條龐大的制假產業鏈,涉案人員眾多,組織結構復雜。依偵查機關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針對案件管轄、偵查方向、訊問重點、證據固定等方面提出建議,及時引導偵查機關全面調取涉案證據,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對知識產權上下游關聯犯罪行為進行全鏈條打擊。檢察機關充分考量假冒行為危害性,在認定本案非法經營數額時,將訂單涉及的主板金額替換為對應手機金額,并通過電子數據提取的方式,形成完整資金鏈圖表,全面合理認定涉案非法經營數額,準確評價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為國內企業“走出去”提供知識產權保護支持。
承辦人: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劉禮珺
07 江某某等人假冒注冊商標案
案情簡介
2019年下半年至2021年10月期間,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授權的情況下,通過自行生產和外包加工等形式生產、銷售假冒“Thermage”品牌的儀器及配件。被告人江某某、梁某某等7人分別擔任公司研發部主管、生產部主管等職務。經審計,被告人江某某、梁某某等7人非法經營數額分別為人民幣170萬余元至500余萬元不等。
判決結果
2022年5月,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對被告人江某某等7人提起公訴。2022年11月,一審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江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至3萬元不等。一審判決后,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評析意見
涉案注冊商標“Thermage”中文音譯名為熱瑪吉,被市場普遍接受為相應醫療美容項目名稱,是當前醫美行業的明星項目,市場潛力大,消費需求旺盛。
本案中檢察機關從維護醫美市場秩序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大局出發,加大對涉新業態新領域知識產權犯罪的打擊力度,對涉知名醫美品牌的假冒侵權犯罪活動進行精準打擊。通過分析資金流、運輸流、信息流,重點圍堵上游制假犯罪團伙,循線打擊下游銷假犯罪團伙,積極開展全鏈條打擊,切實整肅醫美市場亂象,助力行業健康發展,有效維護權利人和消費者權益。
案件辦理過程中,對于部分未附著假冒注冊商標標識配件的價值能否計入犯罪數額的問題,檢察機關結合案件事實和客觀證據進行綜合分析,確認相應配件不可獨立使用,屬于侵犯知識產權產品的一部分,應當計入犯罪數額。同時,對犯罪鏈條上的各被告人,綜合考慮犯罪地位、涉案金額、認罪態度等予以分層處理。
檢察機關在精準懲治犯罪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延伸治理工作,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報案件進展,協同查處違法機構,凈化醫療美容市場。同時,結合案件辦理加強普法宣傳,提示醫療美容商家嚴把進貨關、做好品牌授權審查以及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提醒消費者提高安全和維權意識,助力整治醫療美容亂象。
承辦人: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胡熾
08 夏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案情簡介
阿魯克幕墻門窗系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魯克公司,系盧森堡大公國阿魯克集團獨資子公司)是一家研發、生產、設計各類幕墻、門、窗及其相關機械設備、配件的企業。阿魯克公司通過《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將“ALU-K”商標申請國際注冊并向我國申請領土延伸保護,在其生產、銷售的“ALU-K”品牌系列鋁合金門窗上使用了“ALU-K”商標。
2009年,被告人夏某進入阿魯克公司擔任技術員,后于2011年離職。2013年至2014年間,夏某未經阿魯克公司授權許可,向他人銷售標注有“ALU-K”及自有注冊商標標識的門窗配件,價值人民幣100余萬元。經鑒定,上述門窗配件產品均系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
判決結果
2022年7月,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被告人夏某提起公訴。后一審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夏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一審判決后,被告人夏某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評析意見
本案系假冒獲得我國領土延伸保護的國際注冊商標案件。權利人母公司系注冊于盧森堡大公國的門窗領域全球知名企業。作為《馬德里協定》的締約方,我國對于經核準領土延伸申請的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視為與國內注冊商標權利一致,受我國《商標法》同等保護。
該案辦理中,檢察機關注重發揮數字賦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優勢,依托與公安、法院、市場監管局共同搭建的“四方協作”信息化平臺,主動挖掘、研判、處理重大涉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線索,凝聚工作合力,織密知識產權保護法網;通過走訪行業協會、咨詢專家意見等方式確認涉案商標與權利人商標構成“相同商標”,排除涉案產品平行進口情形,查明涉案非法經營數額,對犯罪行為予以準確定性。
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外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時,堅持知識產權“同保護”司法理念,充分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促使被告人認罪悔罪并主動退賠,使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實現打擊犯罪與服務企業發展的雙贏共贏,有效維護我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形象。
承辦人: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陳倩
09 F葡萄酒有限公司、王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
案情簡介
2019年3月起,被告人王某某在負責經營F葡萄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F公司)期間,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生產制造假冒法國波爾多地理標志集體商標“BORDEAUX”的葡萄酒。經審計,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F公司接受他人訂購生產假冒葡萄酒6萬余瓶,價值人民幣88萬余元。另查明,王某某在經營F公司期間,組織生產、銷售標有“BORDEAUX”注冊商標的瑪莎內系列葡萄酒合計25萬余元。案發后,偵查機關扣押假冒“BORDEAUX”注冊商標的葡萄酒1.6萬余瓶,貨值金額26萬余元。2021年9月,F公司向權利人進行賠償,并取得權利人諒解。
判決結果
2022年6月,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對被告單位F公司和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訴。2022年8月,一審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F公司罰金人民幣45萬元,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10萬元。一審判決后,被告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評析意見
本案系一起對涉外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平等保護案件。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產品特性源于其所在的地理范圍,且產品的生產、加工等環節均在特定地理范圍內完成。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承載了商品特定質量、信譽等價值,對地方特色經濟特別是農業等產業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BORDEAUX”商標系在我國注冊的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其權利人為法國波爾多葡萄酒行業聯合委員會。在2020年中歐正式簽署《中歐地理標志協定》的背景下,“BORDEAUX”作為在我國注冊的集體商標,依法受到我國法律保護。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外地理標志商標侵權案件時,貫徹平等保護的理念,準確把握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特點,區分商標侵權與正當使用,精準打擊侵犯地理標志商標行為。同時,充分考慮權利人訴求,深化權利人實質性參與訴訟,促成被告單位與權利人之間達成賠償諒解,在彌補權利人經濟損失的同時遏制潛在侵權發生,并督促涉案侵權企業全面規范經營,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
承辦人: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陳秋賢
10 “南匯8424西瓜”地理標志被侵權民事支持起訴案
案情簡介
“南匯8424西瓜”是經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權利人為上海市浦東新區農協會(以下簡稱浦東農協會)?!澳蠀R8424西瓜”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僅授權浦東農協會會員對在特定區域內,按照“南匯8424西瓜”生產技術規范生產且具有特定品質的西瓜,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
2021年7月,上海G公司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采購并非浦東南匯、品種不詳的西瓜后,未經權利人許可,在上述西瓜上貼附“南匯8424西瓜”商標標識予以銷售。該標識與權利人浦東農協會所注冊的“南匯8424西瓜” 圖片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圖文近似,引發消費者關于該西瓜真假不明的投訴。2021年9月,市場監管部門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罰款人民幣40余萬元。浦東農協會擬采取民事訴訟等救濟手段來彌補損失。由于該協會是一家注冊資金僅3萬元的非營利、服務型社會組織,沒有法務人員,也未聘請法律顧問,訴訟能力較弱。
判決結果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在篩查行政機關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線索過程中,發現該案涉案行為不僅侵害地理標志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可能涉嫌侵犯社會公共利益。
經浦東農協會申請,浦東新區檢察院于2022年7月受理此案。案件受理后,檢察機關圍繞權利人擬提出的訴訟請求,對所涉及的法律知識和訴訟內容有針對性地進行分析研判,引導權利人收集和梳理證據。
2022年7月,浦東農協會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請上海G公司承擔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民事責任。浦東新區檢察院認為,地理標志具有公益屬性,其蘊含的公共利益受法律保護。經審慎研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檢察機關決定對浦東農協會予以支持起訴,并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書》。
訴訟過程中,檢察機關主動協調,與法院合力促成權利人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當事雙方同意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浦東新區檢察院針對案件中反映出的侵權人合規經營存在的疏漏,提出合規檢察建議并獲得回函采納。在前期雙方達成和解、受損權益得到修復的基礎上,2022年8月權利人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法院經審查后予以準許。
評析意見
本案系全市首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公益保護案。檢察機關通過民事支持起訴的方式對地理標志及其背后所蘊含的公共利益進行保護,開拓了在知識產權領域通過民事支持起訴方式保護公共利益的新路徑。
地理標志本身蘊含著區域特有的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屬于特定區域的公共資源,具有公益屬性。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代表,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融合發展要求,綜合選擇最優司法保護路徑維護公益。該案辦理中,檢察機關準確把握知識產權領域民事支持起訴的對象和條件,通過提供法律咨詢、協助收集證據、提出支持起訴意見等,提升支持起訴申請人訴訟能力,兼顧社會公共利益保護。
此外,秉承依法能動履職理念,檢察機關主動開展地理標志保護延伸治理工作。聯合公安機關和網絡技術運營商,通過大數據定向識別和篩選,對涉案地理標志商標標識、溯源碼及外包裝等經營商鋪開展知識產權風險提示和預警工作,借助數字技術實現類案預防,筑牢地理標志保護屏障,實現“辦理一案、影響一片”的社會治理效果。同時,針對案件中反映的侵權人在企業采購供應、內部管理、風險管控等工作方面存在的疏漏,及時提出檢察建議,有效促進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發展。
承辦人: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地區人民檢察院辦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