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決定:這25個領域“不公開專利”
據日本《讀賣新聞》6月7日報道,根據去年5月通過的《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日本政府對“不公開專利”的共計25個技術領域以及電力、鐵路等基礎設施企業的指定標準作出了規定。不易被雷達發現的隱形性能和5倍于音速以上的超高音速飛行技術被列入不公開專利的對象范圍。
報道稱,根據現行制度,專利原則上在申請1年半后會被公開。但《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規定,如果經過國家審查,將其指定為保全對象,就不予公開。
上述制度方案指出,作為“有可能產生損害國家及國民安全事態的重大發明”,應將安全上極度敏感的發明指定為保全對象。方案具體列舉了使飛機具有隱形性能的“偽裝、隱蔽技術”和“與武器相關的無人機、自動控制技術”等15個領域。
據報道,對于可用于超高音速飛行的“固體燃料火箭發動機技術”等10個領域,考慮到對民營產業的影響,僅在出于防衛目的或受國家委托發明的情況下進行指定保全。
另外,政府為了防止網絡攻擊,對在引進重要設備時需由國家進行事前審查的14個行業的基礎設施企業,也具體規定了指定標準。
比如,在電力方面,每個發電設備的電力輸出需在50萬千瓦以上;鐵道方面,客運業務在1000公里以上;銀行方面,存款余額需在10萬億日元以上或自動取款機擁有量在1萬臺以上;保險方面,合同件數要在2000萬件以上等。
報道稱,政府將向6月中旬召開的經濟安全法相關專家會議提出上述制度方案。通過公開征集意見等程序后,力爭在明年春天開始加以運用。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經濟安全保障”政策與美國相關政策聯系緊密。近年來,美國在出口政策、投資限制、技術和交易限制等方面打壓中國,而日本緊隨美國,其“經濟安全保障”政策處處透露出對華“競爭、防范和牽制”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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